来源:岳阳日报 三湘都市报
日前,经岳阳市委批准,岳阳市纪委监委对汨罗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永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套取公款用于滥发津补贴和其他违规支出;违反廉洁纪律,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在项目资金拨付上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扶助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在工程项目建设发包、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黄永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岳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岳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汨罗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岳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