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引绰济辽工程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也是自治区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我区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状况,促进蒙东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6月30日,工程全线试通水。《条例》是我区首部针对单项重大基础设施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程供水水量调度、水费收缴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依据,标志着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依据《条例》,引绰济辽工程水源地、沿线区域、受水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水行政、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工程输水干线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禁止实施侵占、损毁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的行为,不得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工程供水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建立基本水费保护制度,保障工程供水基本水费及时足额收缴。
记者获悉,自治区水利厅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配套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对工程沿线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有关违法行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引绰济辽工程安全高效运行。(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