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6日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微微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微微利用担任湖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微微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李微微出生于1958年3月,湖南宁乡人,长期在湖南工作,2006年11月后历任湖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6年1月,李微微任湖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23年3月,她转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7月,李微微官宣被查,2025年1月被“双开”。
双开通报显示,李微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协、统战工作要求不力,造成不良政治影响;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违规收受礼金;
对家人失管失教,大搞“全家腐”;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延伸阅读——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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