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问题答疑
1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了吗?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的利率。对于2025年5月8日(含)后已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
商转公需要个人先归还原商业
住房贷款和解除抵押吗?
不需要。我市的商转公采取“先贷后还”和“先押后解”模式,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业务后,商转公资金直接划转到原贷款银行的还款过渡户,银行直接结清原贷款。同时,商转公贷款发放前办理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后注销原贷款抵押,公积金贷款抵押上升为第一抵押权人,保证公积金贷款资金和房产抵押安全。
3
租房提取(无税票)额度提高了,
今年提过的职工还可以再提吗?
按规定,租房提取(无税票)情形,每自然年度可按年一次性提取总额,也可按月或间隔几月提取,本人及配偶每自然年度累计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0元。
职工可在“手机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申请,也可携带材料至就近公积金管理部申请。
4
单位网厅为新进人员办理公积金
开户时,提示存在相同证件号码,
应如何处理?
该情况是因为职工在本市已存在公积金账户,因此无法再办理新增开户,应选择“缴存人单位调整”为其办理同城转移业务。
5
组合贷款提取还商贷提取额度
是多少?
首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自2024年1月1日至提取日期间累计还款额(含提前还本及提前结清部分);再次提取时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期间的累计还款额(含提前还本及提前结清部分)。同时借款人及配偶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账户内可使用资金,提取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贷款余额的5%,同时是担保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5%。
来源:东港发布 综合日照住房公积金
编辑:李阳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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