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医美“翻车”,维权时却遇商家“甩锅”?法院判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5 22:01:00    

来源:长沙中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可如果美容变“毁容”

如何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请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因想改善鼻形,小花在某医疗机构接受了鼻基底填充术,但术后不久,便出现口角歪斜、右上唇活动受限等不良反应。医疗机构虽承诺免费修复,但在两次修复后,小花病情仍未好转。因怀疑医疗机构修复能力,希望尽快得到有效治疗,小花选择到其他医院进行修复,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小花因面神经损伤导致一侧部分面瘫,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鉴于此,小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审理

长沙中院经审查认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因果关系认定高度依赖专业鉴定意见。为查明事实、确保裁判公正,长沙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规定,主动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经鉴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明确意见:医疗机构在鼻基底填充术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是导致小花十级伤残的主要原因;后续医院的诊疗行为则无过错。同时,法院通过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询、审查鉴定程序合法性等方式,确认了该意见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据此,长沙中院判决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 民一庭副庭长 彭杨

在涉及医美纠纷时,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本案中,如果小花能在原医美机构修复效果不佳时及时进行司法鉴定,明确违约责任,或许可以避免再次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繁琐程序,同时也能降低鉴定不能的风险。

法官提醒,作为消费者,应增强自主选择权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在医美过程中,如果消费者认为原医美机构的修复效果不佳或无法修复时,有权选择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修复。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注重增强证据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据不足或无法证明事实主张的,消费者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修复前,务必妥善保管原医美机构的诊疗记录、修复过程及效果等相关证据,在必要时,可以分阶段申请医疗鉴定,从而明确过错责任,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长沙法院网

供稿:彭 杨 江闽川

相关文章

黄子韬卫生巾主动退差价,上线当晚曾卖出4000万元,现货售罄

近日,有多名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由黄子韬担任主理人的卫生巾品牌朵薇主动联系此前下单的消费者退还差价。一名5月19日在直播间下单的消费者在6月5日收到了朵薇客服联系她退差价的消息。她晒出的客服沟通记录显示,她此前以49.8元的价格购买的套餐包含22条安睡裤及4片便携装。现在新组合价(38.8元含20
2025-06-06 21:34:00

湖南首个!大学生创业服务接待站“开”到了长沙南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雨纯)日前,长沙火车南站大学生创业服务接待站正式投入运行,成为湖南首个专门设置在交通枢纽的创业服务接待站。这也意味着,来长创业者可以享受到“下车即创业”的高效服务。从长沙火车南站西出站口出来,“大学生创业服务接待站→”的标识十分醒目。沿着箭头方向走,不到10
2025-06-06 13:23:00

董明珠现身郑州 为了啥?干了啥?

顶端新闻记者 韩玉 丁亚菲/文 李思翰/视频6月5日上午,董明珠健康家郑州中原店开业,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现身开业仪式现场,为舞狮点睛,并进行现场直播。董明珠健康家郑州中原店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是河南形象店,也是格力在郑州布局的第二家董明珠健康家门店,总面积531平方米,展区设置玫瑰空调场景区、全品类
2025-06-05 13:03:00

太平人寿重庆分公司打造“一站式”消保驿站

为有效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让消费者享受贴心便捷的保险服务,加强消保文化渗透,太平人寿重庆分公司在渝中、永川两家中支网点打造“消保驿站”场景,创建“金融宣教区”、“保险服务区”、“权益保护区”、“创新共建区”四大功能区,推动消保工作体系化、具体化,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
2025-05-22 15:55:00

泸州老窖持续品类创新 低度国窖1573实现营收占比近50%

5月16日,泸州老窖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勇等多位公司高管出席活动,并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在‬产品方面,“三体”科幻联名酒预计6月上市。低度国窖1573营收占比近50%。在包装上,将推动研发水平持续提升。还将推出更多如艺术新春酒
2025-05-18 06:46: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5月9日 
2025-05-16 11:05:00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admin@99-bm.com Copyright © 99便民 鲁ICP备19046937号-5